我国传统思想认为,治病就应该标本兼治,否则根本不算治好了病。这与国外有很大的不同,在国外只有临床治愈和完全治愈之分[1]。我国引进的西医也采用这样的标准,但在股骨头坏死临床诊疗领域“标本”一样重要,这是怎么回事呢?辽宁京城股骨头医院为我们介绍
即慢慢好转与立即治好的区别。
临床治愈是唯一标准
股骨头坏死是缺血性骨组织坏死病理演变,现代医学尽管发达,但还不能做到“活死人,生白骨”。已经坏死甚至塌陷的骨组织,现代医学是不能让它立即重新长出来的,所以在股骨头坏死临床领域没有完全治愈一说,临床治愈就是唯一的标准——好转,即通过治疗坏死的骨组织出现明显地修复现象,通过护理保持良好的状态直到骨组织完全恢复如初。
标本之争,其实就是症状和病根的先后之争。股骨头坏死的发病机制较为复杂,必须根据病情制定具体的治疗方案,严格来说在股骨头坏死临床诊疗中标本之争是不存在的。以下用酒精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举例说明:
在坏死Ⅰ期,就酒精性坏死而言,骨组织其实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损害,没有明显的症状,所以针对Ⅰ期坏死的治疗就是通血堵。
Ⅱ—Ⅲ期,软骨层磨损、坏死增多、肌肉痉挛、萎缩、高压、增生、积液等症状都开始出现,尤其软骨层磨损、坏死增多会破坏四侧支供血循环、表面毛细血管床,高压会引起骨髓内血流瘀滞,组织增生会使髋关节功能受限严重、摩擦软骨层,积液会持续性破坏血管床和骨组织,这些症状不解决的话,仅仅通了血堵也是没用的,所以在Ⅱ—Ⅲ期,标本都要治,没有先后之分。
辽宁京城股骨头医院温馨提示:许多病人都在疗法、医院、医生、技术、设备等方面纠结,但是你们可能不知道:早期(Ⅰ期)“自愈”的那部分患者之所以能自然修复,原因就在于护理。Ⅱ期以后的病人如果病情反复,原因也多在护理身上。所以,不止要选择一个科学、可靠的疗法或技术打通动脉血堵、消除症状,还要增加对疾病的了解,术后注重护理才能真正的康复!